第一百八十三章 爱人的儿子-《武神轩辕记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“是的,我要忘了过去的一切。从现在起,孟传情已经死了,如今活着的,只是一个没名没姓的普通人。”黑衣人想起了八天前,自己死里逃生的情景。

    孟传情跳崖那日,水连环与庄伏楼分道扬镳,一个人翻山越岭,为了寻求名贵的药草,机缘巧合下来到了崖底。崖底荒凉至极,遍地毒虫毒草,水连环看见孟传情时,他正躺在毒草之中,身上露在外面的地方,都被毒物侵蚀腐烂。

    他整张脸和露在外面的左手都已生满脓疮溃烂,好在右手戴着手套,免遭腐蚀。水连环看见这张脸时,被吓得一个踉跄,不能说她太过胆小,只能说孟传情的脸太吓人了。整张脸,除了那双明亮的眼睛,都像是被火烧烤一般焦黑,若不是凭着那身衣服和右手的手套,水连环根本就认不出他。

    戴上手套,水连环轻轻拂开孟传情身上的毒草,探了探鼻息,觉还有气,心中大感意外。按理说,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,是不可能存活的,小孟居然还存留一口气息,还真是福大命大。

    虽然不知道孟传情经历了什么,水连环还是不暇思索地救了他。费尽千辛万苦,花了两日的时间,终于将孟传情带回了山里。考虑到孟传情的安全,她并没有直接回芳草阁,而是找到了一处僻静的居所。

    这篱笆院子离芳草阁不是很远,之前是一对夫妇的居住之地,因二人常年患病,水连环才得以与他们相识。奈何天意弄人,这两人终究躲不过病魔的纠缠,双双离世。水连环在自责之余,时常过来帮他们收拾院子。如今孟传情遭此劫难,水连环索性也将东西搬了过来,长留此地。

    孟传情在水连环的救治下,侥幸活了下来。人虽然醒了,身体却生了大转变,且不说他面目全非,就是一身武功,也让人感觉不可思议。他原本武功全废,丝毫内力也没有,而今,任何不稳定的情绪,都会带来或重或轻的杀气。最为奇怪的是,他右手掌心鲜红的灭绝神掌掌印也消失不见了。

    起初,孟传情情绪很不稳定,经常散杀气,毁坏周身物体,在身边照顾他的水连环也深受其害。经过水连环慢慢的引导,孟传情逐渐平复心情。

    因为害怕孟传情想起伤心事,水连环也不敢询问他遇难的经过,只是大致猜测与孟凡尘有关。两日前,水连环听到消息,得知武林庄要办一场法会,基于尊重,她将这件事告诉了孟传情。令她没有想到的是,听了这件事,孟传情出乎意料的冷静,他让水连环代自己去参加法会,看一看孟凡尘的葫芦里究竟卖了什么药。

    得知孟凡尘的目的后,孟传情激动了一番,最后在水连环的安慰下安静了下来。他穿上水连环做的斗篷,蒙上丑陋不堪的脸,卸下一直伪装右手的手套,从此将变成另外一个人,在世间的某一个角落坚强地活着。

    鄢商慈和商羽落一同回到了邪阴派,一路上,无论商羽落说什么,鄢商慈始终都没有笑过。一见到弑神,鄢商慈就兴师问罪:“师公!你为什么要打伤传情?为什么?”

    弑神一脸茫然地看着两人,如置云里雾里。

    商羽落瞅了瞅鄢商慈铁青的脸,识趣地离开,临走时,正色道:“我希望你们能够理智地谈一谈,莫要打起来。”

    弑神目送商羽落离开,反问鄢商慈,“你在说什么?”

    鄢商慈道:“师公,我一向尊敬您,可是我也告诉过您,传情他是我的爱人啊……”她说着说着,突然哽咽了起来,“您却狠心打伤了他,让他在床上整整躺了大半年……如今,我却再也见不到他了……我该怎么办?师公,你告诉我,我该怎么办……”

    弑神听出了大致,想了想,恍然大悟,道:“原来,那小子就是孟传情,他不是叫孟离吗?”

    “师公……”鄢商慈红着眼看向弑神,“真的是您?因为您,他死了。是您打死了他,害死了他……”她缓缓瘫坐在地,潸然泪下。

    “不!他该死!”弑神眼神一变,怒吼道:“你爱上谁不行,偏偏爱上他?你知不知道,他可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不管他是谁!我爱了就是爱了,当初娘爱上爹不是也一样无怨无悔吗?尽管爹负了娘,可是娘到最后一刻还是爱着爹的,传情也是一样,尽管他最终选择了姐姐,可是我知道,他是打心底里不愿负我的。他来邪阴派,本来就是为寻我而来,却因我而丧命,我也是罪魁祸……”鄢商慈狠狠地捶打着自己的双腿,撕心裂肺地喊着,几乎声哑。

    弑神瞧见鄢商慈痛苦的表情,心中的恨意慢慢消失,他终究不忍再去伤害鄢商慈。就算告诉了她,孟传情可能是她杀父仇人的儿子又能怎么样呢?只是在商慈身上徒增伤口罢了。他重重地叹了口气,罢了,过去的一切,就不去追究了吧,只要湮诀的女儿活得开心就好。

    “商慈,你恨我也好,气我也好,那个人终究还是回不来了,可你的日子还要过下去。就当是师公欠你的吧,今后,邪阴派与你再无关系,去过你想过的日子吧。”弑神看着鄢商慈,真诚地道。

    “这些话,如果你能早些说就好了,现在说,还有什么意义呢?”鄢商慈缓缓起身,慢慢踏出大堂,背影一晃一晃,仿佛风一吹就会倒,看得弑神一阵心酸。

    【今天连更三章,生日福利哦】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