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7.鲨掉-《从码字工到传媒大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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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《仙剑》的版权不在奇点网手里,所以李诺卖出去了,奇点网也赚不到什么好处。主编之所以大半夜联系,主要是人家许诺了好处费罢了。

    但现在看来,这笔好处费是赚不到了。

    没有哪家会接受这种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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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什么玩意儿,还想要我的版权?”李诺浏览者网页信息,冷笑了一声。

    这个慈航文化是新兴的电视制作公司,没啥实力,在中國top100里排在九十名开外了,而且也没制作发行过多么热火的电视剧。

    这样的公司,他们只是想着买走版权就是了。

    版权买走了也是可以再卖的,存着‘奇货可居’之心罢了。

    原时空曾经有一个奇葩的版权故事。一家公司收购了某作者的书籍版权,规定十年之内不拍摄的话,版权自动回归,或是赔偿作者相对的损失。十年内这家公司并没有拍摄这部作品,只是在版权快到期的时候,在十天之内拍摄了一部电影。

    当然,十天纯粹是粗制滥造,也没上院线。

    但那又如何?

    人家拍了,到李诺穿越为止,那本书的版权还是牢牢的攥在人家手里。

    当然,在这个时空里,是不会出现这种笑话的,但李诺担心的是他的作品被糟蹋了。

    犹记当年零广告植入的《仙剑奇侠传一》《仙剑奇侠传三》火遍大江南北,而改编自‘仙剑’系列的第五部作品《仙剑云之凡》,却因五毛特效和广告植入备受诟病,生生毁了一个好IP。

    58同城,……‘我只想回同城找份工作’,直接跪!

    李诺也担心慈航传媒毁了他的《仙剑一》。

    小说、歌曲大火特火,可假如拍出来一个糟粕的话,那可就太闹心了!

    李诺并不反对植入广告。

    广告植入是一举两得的方法,能赚钱为何不赚?

    一些巧妙的广告植入甚至能体现编剧、导演的智慧与才华,激发观众们找茬的乐趣。不过,须知‘过犹不及’,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。

    被广告毁掉的IP,不胜枚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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